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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委会:做好产销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7:00 新桂网

  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李石伦 实习生农远星)11月22日,自治区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部署做好产销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自治区安委会要求,凡辖区内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乡(镇)政府都要分别建立烟花爆竹安监站或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监管员,确保每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派驻有现场安全监管
员或每天都有现场安全监管员巡查,对企业的重要车间、工序、岗位的生产实行全过程监控;各地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供销等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要避免出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和监管脱节,确保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坚决遏制“私炮”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严禁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严禁超人员、超药量组织生产。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隐患整治,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安全生产;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立即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自治区安委会将于12月中下旬组织督察组分赴部分市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察,督察重点:企业有无“三违”现象;有无擅自改变工房、仓库的结构、用途和违规搭建现象;是否有超人员、超药量组织生产行为;有无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等。

  编辑:杨东 作者:李石伦 农远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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