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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液导致钢瓶超重 消费者可要求等量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7: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石亮报道:“液化气用完了,怎么瓶子比别人家的重2公斤呢?”昨日,家在汉口华苑小区的潘先生认定自己遭遇了“计量损失”。

  数日前,潘先生家的瓶装液化气用完了,在将钢瓶送到小区的气站时,他称了一下钢瓶的重量:19.5公斤。“这比同型号的空瓶重了2公斤。”潘先生是武煤集团的老客户,他打听到,标准化钢瓶的净重一般只出现正负0.5公斤的误差,出现这么大的重量差,肯定不
正常。

  潘向武汉市燃气办反映后,小区气站负责人给他退回11元钱,并致以歉意。但潘先生仍心存芥蒂。他说,且不论以前是否发生了类似事情,出现这么大的“误差”,究竟是何原因,消费者应该搞明白。

  记者致电武煤集团85551111热线,一名工作人员回答,“钢瓶超重”的原因,系温度因素等导致部分残液未气化,消费者却误为液化气已经“用完”。消费者可在换气前事先称量钢瓶,发现有残液现象时,可申请相应计量的赔偿。对于如这名用户所反映的瓶内残液,他们在下一次灌气前会将其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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