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烟草专卖局长在单位遇刺身亡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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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7: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图为高荆洪生前照片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蔡梨生 通讯员童鹏程 易绍政) 昨日,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被害案,在荆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杀人凶手侯红宇,3次向高的家人表示忏悔。 检方称:10月26日,犯罪嫌疑人侯红宇,找高荆洪商谈解决该局与其的“遗留问题”。被高拒绝后,侯将其捅伤致死(见楚天都市报10月27日、28日报道)。
检方认为,光天化日之下,侯红宇在国家机关杀害工作人员,且手段极其残忍,构成故意杀人罪。 侯红宇辩称,他只是想“教训”高一下,以利于解决“遗留问题”,并无杀死高荆洪的动机。被该局职工抓住后,他曾主动拿出凶器,并请求报警自首。自己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庭审中,只要一提到高荆洪,侯红宇均以“高伯”相称,并3次向高的家人表示忏悔,称对不起其家人。庭审中,受害人家属提出了2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对此,侯认为“要求不高,但自己一分钱也没有。”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