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府办要求新建农村校舍寿命要在50年以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02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新建和改扩建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要在50年以上,杜绝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 我省已将寄宿制工程项目资金下达到县(市),省里要求在资金拨付过程中禁止挤占、挪用,资金应集中由县级管理不得下拨到乡镇及项目学校。对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