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严查公车私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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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46 河北日报 | |||||||||
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并对2起婚事使用公车过多的当事人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 本报讯(通讯员侯本树、魏世钊记者霍晓丽)今年以来,永年县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问题,先后对公车私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6个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封存公车12部,对4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对2起婚事使用公车过多的当事人在县电视台公
县纪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对操办婚事动用公车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关于对领导干部购乘公车和住房问题进行清理的通知》等,明确规定,凡操办婚事动用的公车,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封存,情节轻微的,3个月以后解封;情节严重的,6个月以后方可解封使用;对车辆超编超标和违规购乘的车辆,一律没收,上交财政。对操办婚事使用公车的当事人,除按动用公车的数量每辆收缴500至1000元的车辆使用费外,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单位负责人,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县纪委将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所有公车建档立户,详细登记每一部车辆的牌照号码、购车时间、行车证照、司机姓名等,并把这些资料公之于众,他们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每逢节假日和结婚相对集中的日子,县纪委还组织县民政局、广播局、交警大队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