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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六成以上县(市、区)在乡镇设法律援助工作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46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周远)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将把法律援助工作向乡镇延伸,明年力争使60%以上的县(市、区)在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据介绍,目前,我省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设在县(市、区)以上,只有少数几个地方在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他们大多生活在农村等社会最基层,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劳作繁忙等原因,不能
及时到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为此,省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依托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成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轮流值班,为基层群众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还将实行法律援助“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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