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北省纪委通报10名高校领导违纪违法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49 新晚报

  新华社武汉11月28日电(记者方政军、戴劲松)湖北省纪委日前通报了近3年10名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引起强烈反响。通报指出,近年来,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主要原因与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等密切相关。这些典型案件主要有:———李金和,在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利用主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6.2万元、美金0.9万元。该校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处长张胜利、副处长万立泉、副处级干部吴方君
,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被查处,涉嫌违法总额达200万元。———原武汉大学资产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成金华,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郭学理,原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现年5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马振杰,利用负责学校大宗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及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于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间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多元。2004年12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刘其泰,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于1995年至2002年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2003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此外,还有原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少岚、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与实验中心主任陈家华、原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主任刘居富、原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开明、原黄冈师范学院院长助理黄中贵等均被通报了职务犯罪的查处情况。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