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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乡总体规划》 把海南作为大城市来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5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海南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于近日获得了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全票通过。海南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划”把全省作为一个整体、城乡统筹考虑的做法在国内还没有先例,在全国的规划工作中是一次创新与实践。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设部、有关专家学者对此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具有广泛推广的示范作用。

  据了解,“规划”从海南岛屿省的特点出发,将全省作为了一个整体的地理单元进
行统筹规划,分析论证了海南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定位与重点,研究解决全省产业布局、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规划”对海南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城乡建设、设施建设做出了整体的综合部署,明确了区域定位与发展目标,对产业发展、生态资源与环境、城乡空间发展、重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等进行了规划。“规划”对全省各主要开发建设区域也做出了定性、定量、定点、定时的规定,今后将作为指导全省城乡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建设的依据。“规划”还制定了城乡空间管制、近期建设规划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期为2005~2020年。

  海南省省长卫留成表示,做城乡的总体规划,是把海南作为一个大城市来规划,对海南省来讲非常必要。今后,省内各种区域、产业或专项规划都应与“总规”相协调,而“总规”中的各项指标、内容等则应服从于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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