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7家医院开设扶贫病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吕华)省卫生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12月1日起,在7家医院率先开设“扶贫病房”,未享受低保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群、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4类人群住院,各项检查治疗费用优惠20%。

  7家医院开设“扶贫病房”

  省卫生厅率先从厅属7所医院包括省人民医院、省中医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结核病防治院和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开展试点,各医院设立“扶贫病床”的数目达到该医院现有病床数的10%左右。省人民医院在普通病房区设立63张“扶贫病床”;省中医医院在急诊科设立20张“扶贫病床”;省第二人民医院开设32张;省肿瘤医院在每个科室都设有“扶贫病床”,共36张;省结核病防治院在各科室共设有35张“扶贫病床”;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设立50张“扶贫病床”;省妇幼保健院设立30张“扶贫病床”。

  4类人群凭证明入院

  未享受低保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群、农村五保户、特困户这4类人群凭街办、乡镇、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就可到以上6所医院住院治疗。省妇幼保健院无须任何证明都可入院。同时各医院根据情况针对特殊人群还采取一些优惠措施:省妇幼保健院对扶贫病区患者实行折扣收费外,对农村特困患者、享受低保患者、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免挂号费、诊查费;省结核病防治院对全省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特困生中的结核病患者,免收全疗程的抗结核病药物费用;省医专附属医院除规定的4类人群可到“扶贫病房”治疗外,其子女(14岁以下)也可享受优惠。

  检查治疗费优惠20%

  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扶贫病房”的住院患者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措施,使用基本药品,除去药费和耗材(如缝合线、纱布等)的费用外,其他如床位费、处置费、诊疗费等各项检查治疗费用在出院结算时减免20%。7家医院都承诺: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院使用价格低廉的药品,普通设备可以确诊的不用复杂和高端设备,不做重复和不必要的检查,尽可能压缩新特药、进口材料的用量。

  此外,各医院还采取一些措施优惠扶贫病区患者。省第二人民医院对门诊扶贫患者免收挂号费,彩色多普勒超声等10项检查费用优惠10%,金额超过300元的门诊处方,须告知患者同意签字、门诊部盖章后药房方可发药;省妇幼保健院规定“扶贫病房”患者正常分娩费用不超过1200元;省医专附属医院规定使用超过10元/支的药物都须科主任签字同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