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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教材收回扣18万 广州大学一副科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0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广州大学教务处原教材科副科长陈晓帆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款18万余元,近日被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1年至2005年,陈晓帆利用其采购教材图书的职务便利,在向广东省畅想源教育图书有限公司、广州金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教材的过程中,按照学校春、秋两季采购教材标价总额的比例,先后多次收受这些公司以回扣的名义给予的贿款187070元

  由于陈晓帆在庭审中全盘承认指控事实,加之他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就主动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且全部退出赃款,法院认为其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陈晓帆最后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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