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搬新居局长要“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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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职工房子装潢一新,别忙着乔迁,还要过“局长验收”这一关——近日,合肥地税系统出了这么一件新鲜事。 职工住房装潢,局长凑什么热闹呢?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责任追究制”会议上,市地税局丁常仓局长道出缘由:地税系统职工委托代建的388套住宅前不久交付使用,不少职工已开始装潢。为杜绝一些人在装潢中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在自己或同事管辖的纳税
新鲜事发生并不偶然。据了解,市地税部门制定“责任追究制”,推行从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到辞职辞退等10种责任追究方式,就是冲着一些地税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而来的。 (周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