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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搬新居局长要“验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职工房子装潢一新,别忙着乔迁,还要过“局长验收”这一关——近日,合肥地税系统出了这么一件新鲜事。

  职工住房装潢,局长凑什么热闹呢?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责任追究制”会议上,市地税局丁常仓局长道出缘由:地税系统职工委托代建的388套住宅前不久交付使用,不少职工已开始装潢。为杜绝一些人在装潢中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在自己或同事管辖的纳税
户中,无偿或低价获得装潢材料和装潢劳务,所以才出了“局长验收”这一招。按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装潢新居,所有材料发票、人工费发票或收据要交给丁常仓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副职及一般干部装潢新居,要将发票交给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检查。“我自己的发票送给监察室检查。”丁常仓这样告诉记者。

  新鲜事发生并不偶然。据了解,市地税部门制定“责任追究制”,推行从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到辞职辞退等10种责任追究方式,就是冲着一些地税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而来的。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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