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不过法律知识考 处级干部暂缓任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2:0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昨天是本市第十七届宪法宣传周的第一天。据了解,考试的结果将会影响到干部任命的工作评价。 记者从杨浦区司法局了解到,这是首次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标志着区领导干部履新须过法律关。这次考试的对象是2004年以来区各部、委、各群众团体等新任处级领导干部,新任区属事业单位相当处级领导干部。全区共有9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如此范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正在作为一项硬性规定进行试点探索,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作一规范。对考试不合格的干部,有的区提出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将暂缓任命,有的区会安排补考,或作为考核依据通过党校加强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