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矿业开发 文昌清查官商勾结重奖举报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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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2:43 新华网 | |||||||||
针对以钛矿开采为典型的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种种混乱局面,海南省文昌市28日出台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的方案。据了解,在未来2年内,该市除了要解决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等问题外,还将清查“官商勾结”行为,重奖大胆举报的群众和打击偷税漏税等行为。 一个月内退股的,既往不咎
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文昌市委、市政府这回“铁了心肠”。 据文昌市政府初步调查摸底,目前该市有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以入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办矿,在民间被称为“官商勾结”。 对此,文昌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坚决进行清理和纠正,对一个月内退股的,既往不咎,3个月内不撤出投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公务员,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对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和支持及包庇非法探矿、采矿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敢于举报的群众重奖 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28日明确表示,对任何检举和揭发矿产资源开发中违法违纪行为的群众,经市里调查核实后,将从罚没的金额中拿出相当大比例来对其进行奖励。 据了解,从今年12月开始,文昌市将在市区和各乡镇主要街区张挂动员条幅,张贴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同时欢迎各级新闻媒体关注和监督该市的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工作。 坚决查处偷漏税行为 文昌市委、市政府要求,国土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测,严格执行储量年报核查制度。凡是未完成年度储量动态监测的矿山,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不予通过。 而对采取瞒报或少报储量消耗手段,偷、漏国家相关税费的要如数追缴,并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完)(陈耿 孙乐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