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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调查中国女子受辱案避重就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2:53 新华网

  就在华人女子遭马来西亚女警察虐待的神秘录像曝光之后,马政府官方随即宣布要严肃处理此事。然而,马来西亚警察副总监近日“要查录像者、不提女警察”的一番表态却在国内招来更多批评。

  究竟该查谁?

  马来西亚反对党议员特里莎·郭24日在议会大厦向在场议员播放了这段录像。画面中,一名身穿深蓝色制服的女警察站在一名赤裸女子面前,要求这名赤裸女子背对镜头蹲坐着,双手握住耳朵。赤裸女子随后转身面向镜头,然后才被允许穿上内衣。拍摄地点据说是在必打灵查亚警察总部。

  马警察副总监穆萨·哈桑说,拍摄这段录像的人将根据刑法受到惩处,因为此人对录像中裸体女子的尊严和隐私构成了侵犯。他还强调,应当受到追查的是拍摄录像者而不是录像中的那名女警察,因为这名警察只是在进行例行检查。

  录像曝光之后,

马来西亚国内舆论纷纷谴责警察滥用职权、虐待在押人员,违反了人道主义原则。而穆萨的这番表态被视为转移视线、推卸责任之举,立即引起了各界人士更强烈的不满。

  马来西亚英文报纸《星报》28日说,报社已经被读者的电话所“淹没”。很多人都敦促警方把调查焦点集中在录像中裸体女子在警局内所遭受的凌辱上。

  民间怒气大

  前“全球透明国际”副主席、“国际公共道德协会”会长吞库·阿卜杜勒—阿齐兹·易卜拉欣认为,警方的调查已经误入歧途,他们不应该太过关心是谁拍摄了这段录像。

  同时兼任“改进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行动与管理皇家委员会”成员的阿卜杜勒—阿齐兹说,更重要的是查明警察局内当时发生了什么。

  “如果警察开始搜寻拍摄这段录像的人,那没人会站出来。这样,警方的所作所为将永远无法被揭露,”他说,“公众有权知道警方在人权问题上的规章。在某些情况下,脱衣搜查是合理的,而(在这一录像事件中)我们关注的是规章如何得到执行。”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成员哈姆丹·阿德南说,命令在押人员脱光衣服、握耳蹲地触犯了其人格尊严。他认为,警方应当确定录像中那名女警察的警衔。“如果她是警员,那肯定应该有一名警官为这一违规行为承担责任,”阿德南说。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主席杨洋波(音译)则质疑握耳蹲地是否是警方对待拘押人员的合法手段。“如果警方说这是正常手段,那这也是一个错误的正常手段。这必须被制止。”

  总理表歉意

  马来西亚梳邦和沙阿兰消费者协会主席雅各布·乔治说,该协会27日就收到了85个来自当地或国外的电话,对警察副总监穆萨的讲话表示失望。

  “他的讲话令人遗憾,因为总理已经谈到了诚信、透明、良好的管理,并明确下令立即就此事采取行动。总理的意思不是要警方对暴露其内部违规举动的人采取行动,”乔治说。他呼吁内政部与非政府机构举行一次会议讨论这一事件,以免民众对警方失去信心。

  针对录像事件,马来西亚总理阿卜杜拉·艾哈迈德·巴达维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马来西亚绝对没有反对中国游客和商人的政策。

  “我们鼓励他们来。我们希望他们来,”巴达维说。

  当被记者问及他是否会就此事道歉时,巴达维说:“如果发生涉及中国公民的事件,(这些事件)由政府官员引发──无论是移民官员或警官,我们为此表示道歉。但这些人和他们的行为绝对不代表政府对中国游客的态度,无论他们来马来西亚是出于什么目的。”(赵卓昀 新华社特稿)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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