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32辆名车走私案暴露两地牌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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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6:0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一个利用两地牌从澳门走私宝马、奔驰等名车达132辆的走私团伙,昨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到法律的惩处。法官指出,这起案件暴露出有关审批机关在两地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此案的两名主犯陈某与何某均持有澳门身份证。从2001年3月到2004年4月间,以这两人为主的10人犯罪团伙共走私宝马、奔驰等名车132辆进入大陆境内,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
据了解,本案走私人员利用港澳两地牌车不同管理体制,走私方法非常隐蔽。根据本案多名被告人的供述及海关人员的总结,他们的走私办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直接套牌走私。这些人在境外套上海关登记备案的同类型的车牌及司机簿,过关入境后,留下走私车,拆下车牌,过关时步行返回澳门,事后找人平衡司机簿的记录。 二是用掩护车套牌走私,其具体做法分成两种:(1)先将走私车套牌开入境,后开掩护车入境,留下走私车,拆下车牌,出境时掩护车过关用走私车的司机簿,这样走私车所套用的车牌及司机簿平衡了;(2)先将掩护车开入境,后开走私车套牌入境,留下走私车,拆下车牌,出境时掩护车过关用走私车的司机簿,这样走私车所套用的车牌及司机簿平衡了。这两种方法都需要平衡司机簿,否则未平衡的车辆在下次过关时会被发现。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对两名主犯陈某和何某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团伙另外8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南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