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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居民和俄罗斯索赔 中石油事故责任难避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6:1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 中石油吉化公司爆炸事故造成松花江严重水污染后,中石油相关领导抵达哈尔滨,代表中石油就所属企业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有关人士认为,道歉只是相对初步的弥补措施,危机过后,必要的经济处罚及赔偿将不可避免。

  本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污染事故的责任非常明确,应该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关于这次治理污染的费用会是多少,我们环保部门
和地方政府现在正在进行水污染的防控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对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由于松花江水被污染,哈尔滨市自23日起停止供应自来水,全市400万居民断水4天,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同时,松花江发生的苯污染问题也震惊了俄罗斯。据俄罗斯新闻网报导,俄国议会要求中国赔偿黑龙江水污染。俄罗斯杜马(议会)副主席亚历山大·库萨里可夫发表声明说,中国应该对黑龙江支流松花江水的污染给予俄罗斯赔偿,以便俄罗斯采取避免生态环境灾难的防护措施。

  除了沿江居民提出的民事赔偿和俄罗斯索要的国家赔偿外,此次事件的有关责任人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记者了解到,《水污染防治法》也有相关处罚规定。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而这恰恰非常危险。"如果中石油这次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势必吸引跨国公司把高污染的工厂设到中国,或者降低在华工厂的安全标准。"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说。(实习记者 李雁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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