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7起涉水案5起放挺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0:24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彭庆凯)昨天,本报披露了在全市停水期间,7家水贩因哄抬水价、售劣质水等违法经营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的报道。据了解,目前,7起案件中有5起案件的当事人不接受处罚,面对不法水贩,因法律权限受到限制,工商部门没有权力强制执行。

  据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7 起案件中,其中只有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接受了处罚。余下的阿城市民安振宇从阿城市自来水公司的水厂仓库内拉出贴有假冒“完达山”商标的桶
装水100桶,前往哈市销售案;一名无照经营者在安升街附近非法售瓶装水500箱案;在道里区安升街与安静街交口处的一无照经营者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产品质检证明,非法销售“白桦”牌矿泉水案;嵩山路53号中财超市负责人刘秀敏将原价24元一箱的娃哈哈纯净水,以每箱35元的高价出售,剩余146箱水被扣押案;位于满洲里街73号五大连池矿泉水经销部门前190桶“三无”桶装水被扣押案。这5起不法售水案,工商部门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但涉案的5位当事人态度极其恶劣,对案件处理工作不予配合,也不接受任何处罚。由于工商部门在法律权限上受到限制,没有权力强制执行,因此,工商部门遇到尴尬的局面。

  律师王静认为,工商部门遇到当事人不接受处罚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工商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