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表示追究污染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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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0:28 新晚报 | |||||||||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顾瑞珍)国务院工作组副组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听取了黑龙江省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后建议,两个月内不要食用松花江鱼类。他表示环保总局将成立专家工作组,尽快完成水污染环境影响评估,并提出生态修复计划。 ……DCF45CD 哈 DCF45CD 尔 DCF45CD 滨 DCF45CD 日 DCF45CD 报 DCF45CD 报业集
张力军表示,对于此次水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将成立专家工作组,尽快完成评估,并提出生态修复计划。由于硝基苯有累积作用,可能富集在鱼的体内,从安全角度考虑,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报告没有完成之前,请大家不要食用松花江里的鱼等水产品。环保总局将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追究污染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