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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入户抢劫杀死事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1:35 京华时报

  当庭翻供称只是去凑热闹

  本报讯(记者邹桂)刑满释放后,伙同他人入户抢劫致事主死亡。昨天,被控抢劫罪的樊自山当庭翻供,称只是碍于“哥们儿面子才跟着去了”,并没有参与抢劫,只是凑凑热闹。

  今年35岁的樊自山,曾因抢劫罪坐牢10年。据起诉书指控称,2005年5月30日凌晨2时许,樊自山伙同穆瑞庆、“胖子”(另案处理)到朝阳区滚石歌厅,由“胖子”将女事主刘某骗至她在朝阳的暂住地行抢未遂。但几人并未甘心,当日晚上9时,3人持刀再次窜至刘租住处,将刘捆绑并堵住刘的嘴鼻,猛掐刘的脖子致刘窒息死亡。3人抢得1000余元及1部价值480元的手机。穆瑞庆在作案后,于6月13日在一山上服毒自杀。

  面对指控,樊自山推翻了之前的口供和亲手供词,称自己没有参与预谋,也没有捆绑被害人。他是在喝多了酒的情况下,以为同伴说的抢钱是开玩笑,遂碍于哥们儿面子就跟着去了。但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不仅证明樊自山参与了预谋,而且还用线绑了被害人,扼压被害人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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