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通缉要犯自首获减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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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2:18 海峡都市报 | |||||||||
N阮友直强振超 本报讯涉嫌抢劫、杀人的郑赐勇,在外逃亡3年多。今年4月1日,他被列为省公安厅公开登报通缉的五大在逃要犯。见报当天,郑赐勇在他叔叔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省高院终审,以抢劫罪从轻判处郑赐勇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26日晚上8点,郑赐勇等四人窜到晋安区一舞厅,约陈某某一起与他们去喝酒。 其间,张学明、林永庆多次以借用手机为幌,企图骗取陈的手机,均被陈拒绝。郑赐勇等人决定以暴力抢手机。 27日凌晨2点多,一人先借故离开,其余人结伴与陈同行至鼓楼区一工地外墙时,3人对陈拳打脚踢,逼陈交出手机,遭到陈的反抗。他们掏出利刃,猛捅陈的左大腿,抢走手机,随后逃逸。陈经抢救无效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