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决定12月份作为应急条例宣传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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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2:2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彬)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决定,12月份将作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宣传月。按照要求,各地将制定具体方案,迅速掀起一个宣传高潮,利用新闻媒体、讲座、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深入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并把宣传《条例》与宣传《动物防疫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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