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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上网让行贿者出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3:22 杭州日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将在2005年底前建成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受理查询。高检院希望通过黑名单的不断完善,建立起一个为全社会认可的信用认证体系,行贿者逐出市场,以打击重点领域里高发的腐败行为。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也定期将杭州地区范围内的行贿人资料上报
省检察院,通过省检察院的系统平台操作,添加到浙江省的行贿黑名单数据库中。

  杭州3人入了黑名单

  目前,杭州已有3人被列入这个黑名单中,这3人的行贿行为均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

  许某,行贿金额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案情:许某为了承接到下沙某破坝填塘工程,2004年春节前给工程发包方公司副总经理周某好处费20万元。该公司系国有公司,周某具有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许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的行为构成了行贿罪。

  俞某,行贿金额15万元,被判处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情:身为某建筑工程公司三工区负责人的袁某为了承接到下沙一家招待所的基建项目,给该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周某好处费10万元。触犯刑法,构成了行贿罪。

  袁某,行贿金额1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俞某在1995年9、10月间,在当时一公司经理许某帮助下,以并非报价最低投标单位身份,违规承接到一办公用房工程。1999年4月,俞某为感谢许某,同时希望许把增加的消防、暖通、装修等工程也不经招投标就让自己的建筑公司做,送给许某好处费15万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许某最终将该工程新增的消防等工程没有通过招投标就直接以联系单的形式给了俞所在的建筑公司。俞的行为构成了行贿罪。

  市检察院端口供招标单位免费查询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施国雄介绍,这个行贿犯罪档案主要包括全省1998年以来查处的行贿犯罪案件和2004年以来工程建设等领域发生的行贿单位和个人的资料数据,所有的录入项目都是公开资料,市检察院从去年开始设立对外查询端口,供招标单位免费查询。工程项目的甲方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就可以进行查询。

  根据省检察院和省建设厅共同出台的文件规定,所有公开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甲方单位在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要到检察院查询,明确投标方有没有案底,如果有,就要取消对方承接工程的资格。

  受贿者职级在提高

  近年来,在招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招收公务员或招收学生等一些环节腐败现象高发易发。

  市检察院反贪局章俊副局长介绍:连续数年,贿赂案件均是职务犯罪中案发比例最高的。而且在贿赂案件中,大案所占比例非常高。在部分案件中,受贿案值都达到百万元以上。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级也在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办的科局级以上案件49件50人,占立案总数的45.37%,同比上升了2.09%;县处级案件32件32人。

  重点领域腐败高发既有官员自身免疫力差的因素,也有各类不法分子不择手段对有关官员实施糖弹攻击,诱使一些公职人员从事腐败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机会。施国雄副处长这样解释黑名单的意义,“让行贿的不敢行贿,想受贿的也就没门了。”

  据介绍,行贿黑名单的杭州部分在逐步完善过程中,三种类型的行贿犯罪人将会被首先考虑放进这份名单中:在查办阶段,检察机关已掌握其行贿事实,但本人未主动交代或拒不承认,态度恶劣,不配合的,最后被判罪的;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导致司法腐败的;有多次行贿记录或行贿多人、数额巨大的。

  (文/记者李俏通讯员沈福泉何美兰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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