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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昨日挂牌打劳动官司有了“准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35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一次劳动争议仲裁,好比一场“万米马拉松”,即便有了仲裁结果,也会让人感觉精疲力尽。11月29日,沈阳首家专门打劳动官司的“法院”正式亮相。对劳动者来说,实体化的“劳动法院”将使以前60天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能够及时结案。

  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是我省继大连、辽阳、朝阳之后,成立的第四家劳动争议仲裁院。虽然与原来劳动争议仲裁办只有一字之差,但它的职能却发生根本变化。该院作为沈
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专门办案机构,升格为副局级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实体化改革,剥离了劳动仲裁机构原来承担的行政职能,使之回归仲裁本位,突出其作为独立的、中立的、体现三方机制的准司法机构的特性,成为专门解决沈城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机构”。

  据介绍,2000年起,沈阳的劳动争议数量持续大幅增加,仲裁机构压力巨大。这是因为原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1986年成立的,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却仅有当初成立时的4人,仲裁员开庭有的每天多达4次,但仍有部分案件的处理在法定结案期限(60天)内难以结案,使得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及时进入法院司法程序解决,市民对此非常不满,劳动保障方面的信访接待占全年总数的43%左右。

  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张玉晶介绍,仲裁院将使沈阳的劳动官司结束“马拉松”式的仲裁过程,劳动者的烦心事有望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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