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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墙开店 当心法院传票上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王盛 摄影 谢辉)肖家河新蓉南二巷六号有10间违规破墙开店的门面,两年来执法人员多次查处都未能让其恢复原状,昨日,这些门面开始被恢复为阳台和窗户。原来,高新区执法局日前向破墙开店的房主发出了全市首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书。这也为执法人员解决破墙开店“顽症”提供了一个新办法。

  社区工作人员说,2003年,这里的三名房主破墙开店,引起了楼内住户的不满
,认为这样做一是破坏了房屋的承重,二是外人随时可以从敞开的门面房进入楼后的大院,很不安全。

  当时,高新区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居民举报后赶到现场制止,但执法人员一走,房主又接着破墙。执法人员只好在这些房间外再砌了一道墙。此后,执法局多次责令房主将房屋恢复原状,他们却一直拒绝执行。高新区执法人员说,执法局对破墙开店的处罚是依据《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对破墙开店可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偏偏缺乏让违章者恢复原状的进一步法律法规依据和执法手段”。于是,两年来此事一直僵持着。

  为解决此事,高新执法局努力寻找法律依据,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于是,高新执法局将该案作为运用该规定的试点,在与法院联系后,向三名房主发出了我市首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告知书后,三名房主眼见破墙开店的房间早晚要恢复原状,便于本月21日向高新区执法局送来了承诺书,表示要自己动手将房屋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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