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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讨“三险”先仲裁 沈阳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38 东北新闻网

  今后,因单位未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员工想要通过法庭讨说法的,必须先去最新成立的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昨日,经批准,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升级为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从2000年起,随着企业的重组、转制,沈阳市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30%的速度
上升。由于目前国家对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前置程序,大量劳动争议集聚在仲裁环节,而不能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以往,沈阳的一名员工因被除名等原因与原单位发生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有可能被淹没在平均每年12000件劳动争议中,因为现有的市、区两级仲裁机构年超负荷处理能力仅能达到3000件左右。

  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后,希望改变围绕劳动仲裁常年发生的“梗塞”。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张玉晶说,近期目标为年仲裁量翻一番。

  劳动仲裁流程

  一、受理阶段;二、组庭阶段;三、开庭审理阶段;四、裁决阶段: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结果送达当事人后,15天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对符合起诉要求的应该受理;假如15天内没有当事人起诉,仲裁裁决生效。 ( 辽沈晚报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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