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行政首长出现22种情形将被问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50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行政首长出现执行不力、决策失当、效能低下、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监管不力等22种情形将被问责,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成都市日前出台《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旨在全面规范和监督行政首长履职行为。 《办法》规定,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的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市政府要对其问责。问责方式包括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