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大病医疗救助出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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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08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任志霞)适用对象扩大,救助标准细化、最高限额提高。今天,省城迎泽区重新制定了大病医疗救助方案。新方案将于12月份全面启动。 新方案中,凡在迎泽区行政区域内居住,持有该区常住户口,患病居民(或村民)本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正在享受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特困户等救济待遇的,或在乡复员军人和二等乙级以下的在乡伤残军人及三属户(因公、病故军人家属,烈属)
救助标准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或村民)按单次发生医疗费用情况,从2000元以上至4万元以上,分6个档次实施不同比例的救助,最高救助金额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