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托管造林有风险小心投资受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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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11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专电(记者 董峻 段世文)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人向媒体投诉合作托管造林中的经济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有许多人质疑合作托管造林有诈骗嫌疑。 据中央财经大学政策研究所所长贺强分析,合作托管造林的特点,一是资金使用周期和见效时间长,最少得五到七年;二是空间跨度大,一般投资者是在城市,林地与林木是
——资金使用缺乏全程监管,使投资风险较大。 ——投资者与林地林木两头不见面,这与股市不同——-股民可以随时了解行情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而托管造林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 ——产权转让复杂,有可能出现法律漏洞以及运作过程中产权不明确现象。 ——公司向散户集资的方式在法律不健全、运作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被利用,可能发展为乱集资,甚至可能出现卷款逃跑的现象。 ——虚假宣传,有的投资方案只讲好处不讲风险,另外投资回报率设定很高,最少13%甚至18%,而在目前的市场中投资回报率能达到百分之十几的几乎没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