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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托管造林有风险小心投资受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11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专电(记者 董峻 段世文)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人向媒体投诉合作托管造林中的经济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有许多人质疑合作托管造林有诈骗嫌疑。

  据中央财经大学政策研究所所长贺强分析,合作托管造林的特点,一是资金使用周期和见效时间长,最少得五到七年;二是空间跨度大,一般投资者是在城市,林地与林木是
在农村;三是产权存在双重转让的现象,一个是公司以租赁承包方式获得林地使用权,第二个是公司通过集资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把林地和林木交给公司管理;四是投资者与公司、公司与农户是以资金为纽带进行合作。由于这些特点,合作托管造林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资金使用缺乏全程监管,使投资风险较大。

  ——投资者与林地林木两头不见面,这与股市不同——-股民可以随时了解行情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而托管造林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

  ——产权转让复杂,有可能出现法律漏洞以及运作过程中产权不明确现象。

  ——公司向散户集资的方式在法律不健全、运作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被利用,可能发展为乱集资,甚至可能出现卷款逃跑的现象。

  ——虚假宣传,有的投资方案只讲好处不讲风险,另外投资回报率设定很高,最少13%甚至18%,而在目前的市场中投资回报率能达到百分之十几的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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