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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军仪仗队捍卫名誉权深圳一公司被判赔偿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11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9日就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又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与被告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信禾公司将现有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的相关五十周年阅兵、军官敬礼、操练、检阅等画面的“将军配剑”“红色八一步枪”产品所有的宣传册、
光盘、挂画全部销毁,并不得再行使用、转让,以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赔偿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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