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同学的高某被取保候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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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18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瑛楠 通讯员 刘庆涤)11月28日,本报刊发了消息《闹了点儿小矛盾 呼市一高中生把同学砍伤》,对11月27日下午呼市十八中高一年级的高某砍伤同学一事进行了报道。记者昨日从赛罕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了解到,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但是由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端正,而且双方家长正准备协商解决,目前高某已经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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