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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突出者可奖两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0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付军峰)记者28日从宝鸡市综治委了解到,从明年元月起,由宝鸡市财政每年拨款20万元,用于增加原设立的“见义勇为”基金。

  据悉,为了进一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宝鸡市组织起草了《宝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见义勇为事迹突出,在本县(区)有较大影响的,由县(区)人民政府依法授予荣
誉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励。见义勇为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并给予2万元奖金。

  同时,该《实施办法》还对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和补助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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