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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保价 丢影像好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0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昨日报道了婚礼录像带被偷,事主状告花店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事,这种在我省婚庆录像和彩扩影印行业中屡见不鲜的事件,究竟应该如何规避?目前在辽宁、浙江等地实施的冲印行业“保价冲印约定”的办法就值得提倡和借鉴。

  大部分人对补偿不尽满意

  昨日,不少有过类似经历的读者打来电话,大部分人对胶片丢失后彩扩店的补偿不尽满意。读者赵先生称,不少店在彩色扩印单上都会注明这样一条须知:万一出现差错,本部将按相关规定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但很少有消费者能注意到这句话,一旦出现胶卷丢失、损坏等问题,很不利于双方解决矛盾。

  按照全国洗扩像、录像行业的普遍规定,经营者因操作不当将加工制作的胶卷或录像带损坏,或因保管不善致使胶卷或录像带丢失,一般按胶卷或录像带的市场平均价格,以两倍予以赔偿。西安市翠华路一家彩扩店的店员吴女士说,由于目前西安彩扩影印行业没有行业指导和规范,凡遇到胶卷丢失、损坏等情况,通常只能和消费者协商,如果彩扩店频频受精神损害赔偿所累,必然对行业发展不利。

  “保价冲印约定”值得借鉴

  与我省遇到的此类难题相反,辽宁、浙江、江苏等部分省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却以“保价冲印约定”很好地规避了此类问题,“保价冲印约定”具体内容为:冲印业经营者造成消费者的胶卷、底片损坏或者丢失,若拍摄的内容为婚庆、旅游等具有特殊价值的,消费者可以和经营者事先达成保价冲印约定,经营者未按照保价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按照约定的保价额赔偿消费者损失,保价费不得超过保价额的3%。其中《江苏省摄影业彩扩冲印顾客须知》还明确规定,保价额每卷不超过1000元。

  对此,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的工作人员郭玲认为,由于胶卷或录像带属于包含了感情因素的特殊商品,婚礼录像更有不可比拟的珍贵价值,仅赔偿胶卷费或录像带费的规定显然难以抚平消费者的心伤。而关于“保价冲印约定”,陕西省目前尚没有相关条文,但会结合外省较好的方法,着手完善相关的行业规定。本报记者陈樱崔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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