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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落叶要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0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美丁)昨日,本报《落叶有情焚烧无益》的报道引起强烈反响,西安市市容园林局表示:坚决不允许焚烧落叶,否则要罚。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容器里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对个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保洁员焚烧树叶一事,西安市市容园林局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表示,最近确实接到了有关焚烧树叶的投诉,这是坚决不允许做的事。西安市莲湖区市容环卫局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一旦发现焚烧树叶的情况,首先要给予保洁员批评警告,同时还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被开除。

  同时,如果市民发现焚烧落叶的情况,可直接拨打西安市市容园林局24小时举报电话:(029)84268196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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