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联手扳倒“大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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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03 今日早报 | |||||||||
本报驻温州记者王增军 早报讯备受关注的温州剃须刀专利官司,历时三年半后,终以温州企业胜出而告终。昨天,记者从温州剃须刀行业协会了解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宣告菲利浦两项剃须刀外观专利无效。
从2002年开始,面对国际巨鳄——荷兰皇家菲利浦电子公司的专利指控,温州7家剃须刀企业联手应诉,已连胜6场官司。温州剃须刀行业协会会长周国新对此的形容是:“蚂蚁联手了,也能扳倒大象。” “蚂蚁”联手挑战“大象” 温州剃须刀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目前已有剃须刀制造企业100多家。“温州剃须刀业起步不久,就被一些国际大公司盯上了。”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说,“那时,由于温州企业普遍较小,即使面对所谓的侵权案,也不敢应诉,否则就是拿鸡蛋砸石头。” 2001年,温州获得中国剃须刀生产基地称号,这更引起一些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的警觉。随后,温州企业就与荷兰菲利浦公司,发生了10多起涉外专利纠纷。 “菲利浦在中国申请了100多项剃须刀专利,在专利‘自留地’上设置了‘高压线’,国内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遭遇‘技术壁垒’。”相关人士说,“而这时,温州企业也逐渐认识到国外知识产权的挑战,已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重大阻力,必须主动出击,依法应对。” 应诉历时三年一波三折 2002年,菲利浦向省知识产权局诉称,温州10多家剃须刀企业,侵犯了他们所申请的两项剃须刀外观设计专利权。 同年5月起,温州7家剃须刀企业,先后联手应诉菲利浦两项专利侵权案,同时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菲利浦公司的两项专利无效请求。 温州企业代表与菲利浦委托的4名香港、上海一流专家,在北京辩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也于2003年6月26日和2004年6月7日先后裁定,菲利浦公司两项剃须刀外观专利无效。 菲利浦公司不服,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先后判决该两项专利无效。 菲利浦公司仍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11月11日,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期间,菲利浦主动放弃了另两项剃须刀专利。 要有再次应对的心理准备 “专利纠纷终于告一段落,温州剃须刀也还没败下阵来。但这三年半多的经历,会让很多温州企业家难忘,也会引起业界反思。 温州剃须刀行业协会秘书长任子恒说,这场官司赢了,也能给国内企业提供借鉴作用。会长周国新说,目前,相关专利纠纷越来越多。即使赢了这次官司,温州企业也应有再次应对的心理准备。说不定,它就可能卷土重来。” 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内企业界,对于产品专利保护还存在薄弱之处,因此才会常陷涉外经济纠纷。国外企业家对于法律武器的充分运用值得借鉴。从温州的这场官司来说,有关部门在审核产品专利方面,还可能存在一定漏洞,需加强。同时,作为一个企业来说,产品也需找到新的突破口,多研究多创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