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政府应带头“不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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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27 新桂网 | |||||||||
新桂网 据《人民日报·华南新闻》11月29日报道,在今年成千上万的报考者顺利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参加公务员考试机会的同时,仍有许多报考者没有通过报名审查而无法参加公务员考试。他们分别是因为学历限制、年龄因素、性别等原因报考未遂。
必须承认,在当前的公务员报名乃至录取中,存有“歧视性”条款,比如国家已明确规定并承认自考、电大、夜大、职大、函大这“五大”以及民办高校的学历文凭有效,但许多政府机关在招考公务员的时候,仍拒绝这些学校的毕业生报考;比如某些职位的报考,必须具备某个特定地区的户口;还比如很多职位,注明只要男性。这样的条款,会在社会上起到一个很不好的示范效应,无疑也会对整个社会的就业歧视形成一种辐射作用,因为某些地方政府带头搞就业歧视,对那些把就业歧视条款明显摆到桌面上的企业来说,无疑等于一颗定心丸:某些地方政府都是这样干的!由就业歧视而导致的各类社会问题,本来就是政府头疼不已的棘手问题。假若政府既是就业制度规则的制定者和首倡者,却又是这些规则的违犯者或破坏者,那么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恐怕是多次的规范行动都难以弥补和校正的。(李坚) 编辑:韦怡 作者:李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