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生活时评:如何破解执法“打架”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27 新桂网

  新桂网

  据《半月谈》11月29日报道,假如你在西安办一家装修公司的话,就会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因为——该市建委核发的资质证,在该市经委执法检查组看来是非法的;而持有经委所核发的资质证,也同样会被建委作出轻则停工重则罚款的处理。这是因为该市建委和经委都争做装修企业的主管部门,只要两家人员碰到一起,一场争执势不可免,这种状
况已经存在12年了。

  文章还报道,这种管理权之争的背后,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西安建筑装修业迅猛发展,有数百家装修企业,从业人员约7万人,一年的“蛋糕”达60亿元。通过设置从业门槛,两个部门均获益匪浅——该市经委核发一个施工许可证收费5000元,而建委则依工程造价收取费用。

  建委和经委的管理权是否得到了法律的许可呢?建委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而经委的执法依据则是《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和《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这一状况,导致了多头管理、监管不力、企业无所适从、装修质量低劣,最后导致百姓利益受损。为此有人建议,政府应从快立法,将几家管理部门合并,结束多头管理的怪状。

  可是,仅有立法就够了吗?笔者持审慎的怀疑态度。如果立法只是将多个管理部门合并,这只意味着结束了收费混乱的局面——从两个部门争着收钱,变成一个部门独自数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因为造成上述状况的一个根源,就是管理部门简单地把管理当成收费,虚置了应履行的监督义务。

  我不明白,管理一家装修企业,一年凭什么要收费5000元?西安自2000年起改革行政审批,经过三轮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来的1387项减至175项,各部门也在尽量为企业“减负”。一年5000元的高昂收费,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进而转嫁给市民,这有悖《行政许可法》的精神。

  从长远来看,政府应培育独立的行业协会,将管理权交给行业协会行使,自己只履行监督职能。因为任何部门,无论是建委还是经委,直接去监管企业,理论上就为谋取部门私利、设租寻租埋下伏笔。而行业协会是个联合体,自身具备净化功能,它去监督企业,效率和公正要比政府部门高得多,也更符合市场规律。(王戈)

  编辑:韦怡 作者:王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