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粮站“五蛀虫” 贪污19万各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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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0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力)城口县巴山粮站原会计文健、站长陈国志、副站长王本秀、邓学术、开票员张小梅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涉案金额共计19.3万余元。前日,城口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分别判处以上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7年、5年、3年和3年,并处没收一定金额的个人财产和非法所得的财物。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在这起团伙贪污案中,被告人文健参与作案5次,涉案金额
法院结合上述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认罪表现,作出前述判决。 新闻链接 5被告人贪污情况一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7月,城口县巴山粮站接县粮食局通知,对该站陈化粮进行销售,每吨可列支50元板前费。陈国志授意4被告人及另一职工郭成采取空买空卖等手段虚列241吨陈化粮板前费支出。 同年12月,5被告人换取正式发票后,实际获得板前费10747.63元,文健、陈国志、邓学术、张小梅各分得2150元,王本秀分得2147.63元。 2002年10月,被告人陈国志、文健、王本秀采取少计收入的手段,通过调账套取房屋出售款50000元进行平分,其中文健、王本秀分得16667元,陈国志分得16666元。 2003年5月,5被告人利用2000年该站已经销售,但未下账的440吨陈化粮指标,采取空买空卖手段套取价差款74400元,后陈国志分得16880元,文健、王本秀、邓学术各分得14880元,张小梅分得12880元。 2004年8月,被告人文健授意张小梅采取改填资金报单无附件,虚列支出加工费13755.19元;次年3月11日,文健分得此款8750元,张小梅分得5005.19元。 2004年12月,被告人文健收到王本秀交来的报表后,采取涂抹账面金额、虚报支出的手段套取现金5986.20元,之后文健分得此款3000元,王本秀分得2986.20元。 此外,2001年至2002年,被告人文健还采取虚开收购粮价款、冒充出纳李远兴出具收条冲减自己在单位的借款,和涂改站长陈国志在招待费发票的签字金额虚增招待费等手段,侵吞公款8400元,并采取调账手段欲贪污30000元未遂。本报记者张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