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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贼车逃跑撞死人遭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一名小偷在盗窃自行车时被失主发现,小偷骑上盗得的自行车慌忙逃窜,慌不择路中将一行人撞死。崇州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昨日下午,崇州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处犯罪嫌疑人罗来勇有期徒刑5年零10个月。

  今年7月15日早上8时许,遂宁人罗来勇窜至崇州市一家银行门口,撬开一辆自行车锁后准备骑着离开,却被车主张某发现。张某高喊:“抓小偷!”附近群众闻讯上来堵截,
罗来勇吓得飞蹬自行车逃跑,当驶到某小区一个豆汤店门口时,慌不择路的他猛地撞倒迎面走来的某机关26岁的女职员李小艳(化名),导致李头后枕部重重撞地,后因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致呼吸和循环衰竭,次日下午经抢救无效死亡。撞人后的罗来勇扔下自行车迅速逃离了现场,但事发当晚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下午2点,崇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记者了解到,罗来勇在这之前曾于1998年和2003年分别因抢劫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入狱。法庭上,罗来勇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李小艳的家人因受打击太大,没有到庭,也没向罗来勇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法院随后作出宣判,认为罗来勇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罗有期徒刑5年零10个月。

  □检察官解读

  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更准确

  罗来勇驾自行车在路上撞死行人,究竟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追究其责任?对此,崇州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王敏眉告诉记者,在本案中,主观方面罗也的确出于过失,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在客观方面,罗在骑被盗车逃跑的过程中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经过检委会慎重考虑后,最后决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罗来勇提起公诉。

  向明王敏眉记者李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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