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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游出车祸旅行社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市民王艺在参加成都蜀都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蜀都国旅)组织的自驾游途中遭遇车祸,身受重伤。事后,王艺以未履行公告义务、缺乏有效监管为由,将蜀都旅行社和旅游局告上了法庭。昨日,锦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2005年2月6日,王艺与蜀都国旅签订合同,参加了该社组织的自驾5日豪华团旅游活动。2月10日,王艺乘坐的蜀都国旅提供的工作车与其他自驾车汇集,旅游团顺利出游。2月
13日上午10时左右,王乘坐的车辆在返回成都经过盐源县境内时突然失控坠崖,落入河中,导致导游和王艺的女伴当场死亡,王艺也身受重伤。事发后,王艺先后被送至西昌、成都等地治疗。

  事后,当王艺向成都市旅游局投诉时,发现蜀都国旅早就被吊销了经营许可证,已不具备组团旅游的资格。同时,王艺从工商管理部门得知,蜀都国旅已于2004年10月11日更名为蜀都旅行社。王艺认为,旅游局在蜀都国旅经营证件被吊销和名称变更后,未履行公告义务,并缺乏对旅行社的有效监管,导致某些个人以蜀都国旅的名义非法从事旅游组团业务,以致发生特大事故,致使事发后游客因找不到责任单位而不能依法索赔,因此,旅游局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昨日,锦江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蜀都旅行社应对原蜀都国旅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并有义务在旅游过程中保证游客的安全,因此,法院裁定旅行社赔偿王艺17992.74元。但是,旅游局并非本案旅游合同的当事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无过错,因此,旅游局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记者周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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