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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开征明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稽征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省正式开始征收2006年养路费,资费标准和2005年相同;司机恶意欠费,征稽部门将扣押车辆,实行登记保存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成都各区市县共设有18个稽征点,收费时间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为方便广大市民,今年征稽部门还开通了银行代办征收,车户可就近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四川
其它市州的征收时间从12月5日开始。据稽征部门透露,明年年初各市州也将开通银行代办征收服务。

  据稽征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仍将实行包缴合同优惠政策,多车单位或车主可以向当地稽征所提出申请,稽征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运行情况以及效益情况,给予优惠,最高可以打7.5折。但包缴合同的对象主要对1吨以上的货车,小车不在包缴打折之列;办理包缴需要审批,车主最好在25日前办理。

  据了解,稽征部门将于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追欠”稽查行动,这部分车主除了要缴纳应缴的养路费外,还将按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并处以1-3倍罚款。对蓄意不到稽征机构接受处理或无养路费缴(免)讫凭证的,稽征部门将扣押车辆。当事人逾期仍不到指定的稽征机构接受处理的,稽征机构将对暂扣车辆依法予以拍卖,所得价款抵扣应缴养路费、滞纳金、罚款后,剩余部分退还车主,不足部分予以追缴。

  针对一些车主关于“费改税”出台没有明确时间,如明年年中出台养路费是否会白缴的担心,征稽部门表示,他们目前还未接到费改税的通知,即使明年实行费改税,车主上缴的费用也将从可靠途径进行退还或转移。 记者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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