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仪仗队维权获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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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29 扬子晚报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昨日就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又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与被告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信禾公司将现有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的相关五十周年阅兵、军官敬礼、操练、检阅等画面的产品宣传册、光盘、挂画全部销毁,并不得再行使用、转让,以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赔偿10万元。(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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