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购二手房要先查清产权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读者王女士来信说,她在二手房市场看中一套房子,支付部分房款后向房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按要求缴纳了交易登记费。过了半个多月她去领产权证时被告知这套房子因为涉案,已被查封,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她感到很郁闷并咨询怎么办?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及相关规定明确: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应当符合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地产登记册的记载不冲突的条件,如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财产保全
等限制措施的法律文件登记的,有他人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或者他人房地产转让的单方预告登记的,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受理房地产权属争议的证明文件登记备案的,应当认定为存在冲突。对此,房地部门是不予办理登记的。因此,购房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前必须对房屋的来源了解清楚,查清产权的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再付钱也不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记者吴曼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