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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将由“法官”明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8:47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黄雪娇)养老保险拖欠了好几年,单位借口效益不好,让职工自己掏钱将单位欠缴的部分补上,到哪说理去呢?11月29日,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以后,市民再也不用为诸如此类的劳动争议心烦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将专职受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

  从“办”到“院”变化大

  据了解,早在1986年,沈阳市就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劳动争议案件和日常工作,并设有4名专职仲裁员。

  新成立的劳动争议仲裁院与以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相比,并不是简单的换块牌子而已,而是由“小作坊式”办公机构转变成实体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仲裁机构。据了解,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具有独立编制的准司法办案机构,下设综合立案庭、2个专业仲裁庭和1个派出庭。

  近年来,随着沈阳市企业重组、转制、并轨、出售等改革的深化,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纠纷内容也日益复杂。据统计,2000年以来,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全市平均每年劳动争议发生量均在12000件以上,而现有仲裁机构每年超负荷受理能力仅能达到3000余件。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后,发生劳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将得到公正、高效的裁决。

  仲裁员全得通过司法考试

  在劳动仲裁院的揭牌仪式上,记者了解到,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大小、规格、内部设置,完全遵照沈阳市法院仲裁庭的设计风格。旁听席位可容纳近40人参与旁听,仲裁员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且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从原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办到现在的仲裁院,虽然只是一字之差,职能却有根本变化。劳动仲裁院成为专门解决沈城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机构”,在解决劳动纠纷时说话更硬气了。

  据了解,劳动仲裁院将坚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办案的原则,在办案方式、庭审程序等方面不断创新,实现劳动纠纷裁决的公正和公开。链接劳动争议仲裁院都管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院将受理如下劳动争议:因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职工“跳槽”发生的劳动争议;因签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工资、加班费、津贴、补贴、住房福利、医药费、丧葬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培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企业经济性裁员、清理劳动关系、倒闭破产、出售转制、关停并转发生的劳动争议;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部队无军籍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外籍人员、学徒、帮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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