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学有了“学生纪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0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重庆讯“根据我的意见,该同学本学期迟到已达10多次,应该给予校内警告处分。”在校内学生违纪“仲裁”会议上,重庆沙坪坝区天星小学一名学生果断地阐述着自己的意见。

  据了解,学生校内“仲裁”是该校在廉洁教育课堂的思想指导下建立的一种新型学生管理制度。作为一项素质教育试验,六年级学生在年级老师的带领下今年开始建立学生自
律委员会和学生纪律委员会两大学生管理组织,从而有了学生校内“仲裁”的新鲜事。据介绍,下学期天星小学还会发动全校共同选拔大家信任的学生“纪委”。同时,还会给学生纪委增加一项任务———随时给课堂上老师打分,如果老师有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可以记录下来,在开学生“纪委”工作会议时提出,并将老师考评和晋升工资挂钩。(刘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