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珠海、江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10个环保模范城市未能通过复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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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3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顾瑞珍)记者29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目前已批准杭州、珠海、江阴等3个城市成为第二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海口、大庆、荣成、文登、宁波、深圳、苏州、太仓、烟台和莱州等10个城市2004年复查目前仍未能通过。 据介绍,第二批通过复查的3个环保模范城市,在不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作用。杭州提出创模“永远是
自2004年起,环保总局组织对命名三年以上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复查。重点复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必须达到的28项考核指标以及市容市貌、城乡接合部和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状况、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企业污染防治状况、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改进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张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青岛市、威海市、中山市和厦门市等7个城市已于2005年2月首批通过复查,汕头市由于整改尚不到位,受到限期整改的“黄牌”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