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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珠海江阴通过模范城复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36 中国环境报

  本报11月29日讯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经过复查考核和公示,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准杭州、珠海、江阴3个城市成为第二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

  这位负责人说,第二批通过复查的3个环保模范城市,在不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作用。杭州提出创模“永远是进行时”,积极实施萧山、余杭区创模工作,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西溪湿地综合
保护工程,正确处理好“环境立市”与“工业兴市”的关系,加大工业污染企业搬迁治理的力度;珠海结合创建生态市、落实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污管网完善工作成果显著;江阴市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加快污水集中处理,保证每个镇至少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形成了农村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江阴经验”。

  这位负责人说,应在2004年复查但目前仍未能通过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11个:海口、大庆、荣成、文登、宁波、深圳、苏州、太仓、烟台、大连和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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