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珠海江阴通过模范城复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36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11月29日讯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经过复查考核和公示,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准杭州、珠海、江阴3个城市成为第二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 这位负责人说,第二批通过复查的3个环保模范城市,在不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作用。杭州提出创模“永远是进行时”,积极实施萧山、余杭区创模工作,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西溪湿地综合
这位负责人说,应在2004年复查但目前仍未能通过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11个:海口、大庆、荣成、文登、宁波、深圳、苏州、太仓、烟台、大连和莱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