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中区:人大代表可随时约见政府官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49 大众网 | |||||||||
新华网济南11月30日电(丁锡国、吉喆)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大代表王保元和王锋日前一同约见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局长赵继君,就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和陈庄小区社会治安问题与他交换意见。这是这个区《关于区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决定》实施后,人大代表首次约见政府官员。 王保元代表是枣庄市一所小学的校长,他向身为公安局长的赵继君反映:学校周边
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通过的《关于区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决定》规定,为加强人大代表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加大人大代表监督力度,人大代表可以随时约见这些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当面反映和要求解决有关问题。为防止被约见的负责人对人大代表的约见推诿、搪塞、扯皮、应付或者只约见不落实等事情的发生,他们规定,人大代表约见时,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参加,被约见的负责人要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在30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本人,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存档。不认真办理约见事项的,区人大常委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