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察组在广西指出 地方政府治污要下大决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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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56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由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汪纪戎任组长的全国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察小组第六小组日前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认为今年广西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督察组现场检查了南宁、钦州、北海和柳州4市的8家企业,并听取了广西自治区政府和4市政府的汇报。督察组认为,广西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周密,措施得力,工作力度明显高
但督察小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地区工作进展不尽如人意,距离实现国务院要求的4个目标尚有距离;挂牌督办案件整改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如区级挂牌督办的21个案件尚有5个未结案,占总数的20%;虽经多次清理整顿,一些小造纸、小酒精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依然存在;环保专项行动部门联合体现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对污染严重、不积极治污以及没有审批手续的企业,停产治理的决心不大。 对于存在的问题,汪纪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新广西;二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落实4个目标;三要抓紧落实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四是希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能力的投入,为加强环境监管创造坚实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