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行政首长问责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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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00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1月29日电(成纪法袁敏)行政首长出现执行不力、决策失当、效能低下、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监管不力等22种情形将被问责,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成都市日前出台《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旨在全面规范和监督行政首长履职行为。 《办法》规定,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的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网络编辑:李亚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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