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市创卫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郝迎利实习生刘瑞雪)针对省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团对我市的17条建议,昨天上午,市创卫办专门召开会议,条分缕析,逐一拿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时限。并要求各区及市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迅速行动,12月底前必须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尽快抓出实效。

  爱卫组织管理

  建议1:进一步健全市、区爱卫组织机构,配备街道办事处爱卫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整改要求:由市爱卫办和各区分别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落实人员和经费。市财政局和市编办配合,2006年3月底前达标。

  建议2:建立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和体制,健全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经费,做到依法创卫。

  整改要求: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头费和日常管理费用列入2006年本级财政预算。

  健康教育

  建议1:切实加强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建议2:强化社区、基层单位健康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整改要求:分别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各区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改进意见并负责落实。

  建议3:取缔市区部分路段隐形烟草广告。

  整改要求:由市工商局会同市市政委并协调省工商局按照创卫标准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拆除任务。

  市容环境卫生

  建议1:在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省政府关于城市绿化建设指标要求,做好环境卫生设施和公共绿地建设规划工作,以解决目前环境设施和绿地建设用地选址难的问题。

  整改要求:由市市容园林局会同市规划局在2006年3月底前拿出详规,逐步落实。

  建议2:要以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和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城市室内垃圾转运站和阎良、临潼、长安三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要努力实现城市主、次干道清扫,洒水全部机械化作业。

  整改要求:分别由市市容园林局和阎良、临潼、长安区负责,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在2005年12月底前拿出方案,力争2006年年底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环境保护

  建议1:尽快完善污水管道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整改要求:由市政委负责,相关部门、各区配合,采取非常措施,加快第三、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力争在2006年年底前使我市的污水处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建议2:加强对辖区医院的医疗废物监管工作,杜绝医院废水不经消毒处理直排现象。

  整改要求: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卫生局、市政委落实,2005年年底前拿出整改方案。

  建议3:按照省政府《渭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污染企业,改善渭河,氵皂河水质。

  整改要求:由市环保局和各区负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

  建议1:总结推广小餐饮示范街和小餐饮超市化管理经验,取缔无证餐饮经营户,改善小餐饮的食品卫生状况。

  整改要求:由各区负责,按照市创卫办统一安排,加快进度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建议2:进一步做好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现场操作培训,提高餐具消毒合格率。

  整改要求:由市卫生局和各区负责,2005年12月底前拿出明年的培训计划并保证按计划落实。

  建议3:严格规范卫生许可行为,严把卫生许可关。

  整改要求:由市卫生局负责明确责任区域、提出相关要求,并指导监督各区执行。

  除“四害”

  建议1:完善重点单位和特殊场所的防蝇、防鼠措施,落实基层单位除“四害”的责任。

  建议2:重点抓好北郊污水库、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屠宰场、酿造厂等特殊场所“四害”孳生地治理工作。

  整改要求:由市爱卫办会同市水务局、市商贸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2005年底前制定出计划,并协调督促各区落实。

  传染病防治、窗口单位卫生

  建议:尽快落实市、区两级财政对计划免疫接种专项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健全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制度。

  整改要求: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会同市公安局2005年底前拿出方案,市、区分别落实。

  单位、居民区和农村卫生

  建议:提高城市周边5公里以内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整改要求:由市爱卫办和各区负责,按照省爱卫办的有关要求,2005年底前制定出规划,按时达标。

  市创卫办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及责任人。2005年12月底将整改方案和措施报市创卫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